返回首页

海关总署:第三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结果采信扩围

时间:2023-12-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海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商检法》,明确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可以采信国内外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同时,为规范和推进采信工作,海关还制定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同步上线了海关采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采信管理无纸化,“一次检验、多次使用、全国通行”。

  据介绍,海关将聚焦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将相关成果向出口企业开展宣传和贯彻。

【责任编辑:管理员】
随机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