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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时间:2023-06-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原标题: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外,亦已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在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激励计划》公告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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