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拜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哈银呈〔2024〕37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拜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拜泉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拜泉人民路支行。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拜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解散等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拜泉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拜泉人民路支行的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分局申请核准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