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北京市卫健委日前发布通知,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今年年底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药品应不少于600种。
市卫健委介绍,卫生健康部门按照防治慢性病规划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综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政策的协同性,确定了以市级组织论证的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目录为各区共同执行的上下衔接的药品目录,并保持动态联动。市卫健委要求各区卫健部门和所辖区域内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等相关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区域用药遴选和调整规则。
建有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区卫健委,应指导牵头医院统筹确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的用药目录,注重上下转诊用药需求,切实增强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该目录应当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
各区应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统一区域处方前置审核规则并动态优化。有条件的区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应逐步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中心,推动二、三级医院用药目录中的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在丰富药品配备的同时,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用药行为。
北京市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药登记制度落实,切实增加基层药品供应种类。在不违反诊疗原则的情况下,转诊患者的个性化用药需求可通过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药登记系统开展缺药登记服务。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药品应不少于6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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