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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女儿生病前夫不愿支付康复费检察履职为患病女童撑起“关爱伞”

时间:2024-01-3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去年10月,相城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接到一起单亲妈妈因女儿患病不服判决确定抚养费金额申请监督,并就女儿治病康复费用申请支持起诉案件时,联合控申部门共同研判纠纷焦点,为当事人寻求化解矛盾最优方案,最终达成双方和解。

  2年前,家住苏州的赵女士与丈夫王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玲玲(化名)跟随赵女士生活,王某每月支付1300元抚养费。

  不久后,玲玲因流感导致脑部病变,人处于瘫痪状态,不仅患病期间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和康复费用,后期还需要一定的费用用于慢慢康复治疗。赵女士因没有固定工作,独自带孩子生活较为困难,于是找到前夫王某,希望他能负担女儿玲玲部分康复治疗费用,但因为小孩大多时间是在康复医院和家里治疗,王某觉得这些费用没有依据,因此拒绝多出钱。

  看着生病严重的女儿,无奈之下,赵女士来到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想要向前夫王某提起诉讼。区法律援助中心又将线索移送至相城区检察院。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相城区检察院立即启动一体融合办案机制,民行、控申部门共同研判纠纷焦点,并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了王某。

  “找到王某后,我们首先是从亲情的角度来感化他,拿了小女孩生病时的照片给他看,同时告诉他前夫前妻的关系,不应该影响到父亲对女儿的关注。”相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经过多次对王某动情劝说,他最终同意与郑女士面对面协商。

  为了保障调解效果,相城区检察院依据争议化解协作机制,邀请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2名金牌调解员协同法律援助律师参与现场调解。最终,经过检察官的明理释法,王某同意与赵女士达成和解,抚养费增加到每月2000元,同时,赵女士保障前夫定期探视孩子。考虑到赵女士生活比较困难,相城区检察院还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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