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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微”写进条例释放强烈信号!河南为中小微企业立法

时间:2024-04-13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对河南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中小微企业群体来说,此次立法护航,既是全力拼经济之路上的定心丸,也是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大礼包。

  该条例有哪些亮点?着重解决哪些问题?其他省份有何经验可以借鉴?来看看“助小扶微”的法治新招。

  早在条例发布前,河南省人大代表、郑州数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文杰就在河南省人大组织的立法座谈会上,见到了《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4月9日,在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苏文杰说,《条例》名称中的这个“微”字,可以说是《条例》的亮点之一,“企业培育的过程,都是从一个个小微企业开始,慢慢成长为中小企业,再最终成为大企业的。’微’字出现在《条例》的名称里,不仅体现了河南对微型企业的关爱和重视,也释放出了河南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对河南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的打造有重要意义。”

  顶端新闻记者梳理媒体报道发现,2023年11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当时,名称中还没有出现“微”字。

  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后来,考虑到微型企业占河南省企业绝大多数,抗风险能力弱,需要予以特别扶持,“在提请本次常委会二审时,我们将法规名称修改为了《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目前,河南省的市场主体量已超千万,其中大部分是小微企业。周健说,这几年,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的日子不好过。另外,河南省会郑州外来人口比较多,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时从小微企业起步,这也让河南这两年的微型企业相对也就特别多, “在这个时候,微型企业这个大量存在的群体被看见,把微型企业写进《条例》,本身就是一种态度和导向,表明了河南对微型企业以及民生相关产业的关注和支持。”

  尤其是近几年,河南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各种惠企政策也密集出台。

  2020年初,《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时隔几个月,为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底,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扩大市场需求等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2年2月,河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1+3”一揽子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023年3月,河南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升级转型,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强融资支持等。

  2024年7月1日,《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全面修订,在篇幅和内容上作了大幅扩充,由原来的29条增至49条,从融资促进、市场开拓、创新推动等问题入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和助力,为更好地促进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推动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再添有力法治保障。

  在周健看来,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痛点,《条例》从融资、营商环境、创新推动、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做了细、全、实的规定,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的手段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亮点颇多。

  这其中,《条例》明确,引导金融机构和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等建立单独的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考核激励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激励机制;省人民政府建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奖励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持以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业务为重点……

  此外,《条例》还提出,推动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增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专项资本市场服务,帮助企业挂牌融资。

  在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要统筹制定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按照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份额应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让豫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强感到惊喜的是《条例》第24条: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用平台,开放试验仪器设备,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研发实力不强,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设备。开放实验仪器设备,非常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条例》之外,苏文杰还希望,各地市能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平台,作为载体和抓手,来落实《条例》中的相关措施,充分发挥普惠和科创金融作用。同时,开发地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企业服务。

  这其中,作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浙江于2023年出台了《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浙江版”)。

  “浙江版”在支持高起点创业、创新推动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值得借鉴。比如,针对离岗创业问题,“浙江版”明确规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中小微企业,可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人事关系。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也享有评职称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不占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这从根本上解决了科研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

  在创新推动方面,“浙江版”提到,省“专精特新”产业领域目录应当重点培育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支持提供行业服务、市场化运营的小试中试基地建设等。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版”还明确,大型企业在其牵头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参加;鼓励大型企业将其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分包。

  同为中部六省的山东,在2023年最新修订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中,除了给下海创业的科研人员以诸多支持外,还在总则中明确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在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山东版明确,打造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此外,山东还提到,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创新;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

  让苏文杰感到开心的是,河南在《条例》中明确,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监督,“对中小微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来说,监督落实好《条例》,是一件大事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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