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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的皇帝基本都是活到40岁左右去世,比如说天启仅仅活到了23岁。明宣宗也是如此,死的时候仅仅36岁。他在历史上的争议也很大,一方面他励精图治,开创“永宣盛世”的巅峰;另外一方面他贪图斗蛐蛐,也被称为“蛐蛐皇帝”。不管历史如何,他是一代明君相信大家没有任何争议。
这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为了让政令上通下达特地设立的,主要还是为平民老百姓服务。在长安右门外,许多犯罪家属都走不到这里来。不是一般人随便能到的,一般是在三法司里。还有一面位于通政使司,专门负责将皇帝的命令传告天下百姓。因此,明初时期有许多基层官员或者老百姓可以通过这个手段来投诉不法分子,前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皇帝在司法活动中的角色主要起到复查的作用,最后裁决的时候,负责一下。三法司未必公正,或者不好定夺的时候就会请皇帝来定夺。宣宗复查的情况也要看司法的转折情况,这是难能可贵。
二人的共同处在于把法律当成了自己排除异己巩固统治的手段,朱元璋杀害功臣,朱棣残杀方孝孺,在他们眼里法律就是自己的工具。皇权至高无上,朱棣对待那些不愿意合作的,还用残酷的手段来进行镇压。有些人无端猜忌而被判刑,太子监国期间和朱棣的矛盾非常大。因此特地用残忍手段来诬陷太子部下,从而达到敲山震虎的目的。
宣宗之前是严刑峻法,处罚比较重。明宣宗则恰恰相反,他觉得这个死刑犯能够弃恶从善,那么就起到作用了。宣德五年,三法司送来了十七个死刑犯的名单,明宣宗也一一甄别。诬陷杀人和真正杀人不一样,诬陷杀人改成杖打一百,发配边远地区。
于是把他们告到官府里去,邻居他们都知道和王古都没有什么关系。王古都在官府的言行逼供下不得不承认,临终前敲响了登闻鼓。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个事情纯属子虚乌有,于是把她放了。
厉中于是带着军队围剿百姓,老百姓他们没有束手就擒。反而扛着武器抓住这些官员,送到了北京。走到半路上,被一群军队给救下,押着百姓来到了北京城。后面法官把厉中斩首示众,处置相对来说还算公道。
她的一个丈夫叫何连,出了意外死去,就想送他回乡。可是父亲不同意,想要强行霸占他的财产。官府按照女儿辱骂父亲,就要判处她死刑。明宣宗得知这个情况,觉得送葬也没什么不对。父亲行为不合理,也没有看出女儿具体辱骂父亲的行为。于是判定女儿送葬,父亲也没有做出处理。
底下的人早就把这个情况如实反映给了明宣宗皇帝,可皇帝觉得这个地位高,也没有做过多处置。明宣宗之所以如此宽纵,首先认为能够严守边镇,就没必要要求太够严格;武人当官非常难,如果用礼法来约束他,恐怕会事倍功半;再一个受到了祖父朱棣的影响,觉得让有罪的人去立功,更容易。不过这么一来就出现了弊端,后面土木之变的发生多多少少和这个有所关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